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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郑州牛先生求助: 刚买的大众ID.3汽车还没有出4S店的大门即报故障码!现在给我恶心透了。 9月30日,牛先生在某大众4S店提了这辆车,但是车辆没有出门就发生了故障;牛先生称当时坐在车辆就发现了故障码,车子还开不了网,没办法开。但是销售让牛先生开走,开两天试试看;牛先生认为车子没啥问题于是开走了;然而开了两天车辆还是无法联网,故障码也没有消除。于是在10月2日去门店检测。检测结果是“在线通讯模块”损坏,解决方案是更换一个新的;只是配件需要从厂家发货,结果拖到10月12日左右才进行维修。 牛先生认为在更换该模块的时候,售后把后排座椅全拆了,拆到后排只剩个“铁皮;”这让牛先生感觉很糟心,也非常的心疼。 但是售后人员又不管不问。 牛先生随即说“你给我稍微有一点点补偿,我就可以(接受)。毕竟是新车,对不对?搁谁心里边,谁都不舒服。” 牛先生可以要求补偿吗? 作为车主是可以提出任何要求的,不论合理与否;作为门店面对用户所有的要求,可以选择接受,自然也可以选择不接受。也就是说现在的关键点在于牛先生的诉求是否合理。有网友认为应当参考《汽车三包政策》里的内容。然而牛先生所购买的大众ID.3汽车不符合相关解释。 比如有网友认为应当退换车。 但是退换车的前提是在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,或累计修车时间超过35天;以及车辆在开具购车发票后的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,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或者燃油泄露。 出现上述情况才能退换车。 而关于补偿的解释,实际也有说明,第二十一条解释为: 家用汽车产品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,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(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)的,修理者应当自第六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,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。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的方式补偿。 在牛先生的案例中,如果牛先生将车辆停放在4S店售后进行维修;那么牛先生则应该从第六日起获得对应补偿,但是问题出在牛先生并非是将车辆一直停放在售后,期间是将车辆开走的,于是时间轴就断了,客观事实是不符合补偿的标准。 总结: 该案例中的牛先生要求补偿的诉求本应当是合理的,只是没有正确的进行流程;车辆的“在线通讯模块”的损坏实际不关联到车辆的核心行驶系统和车身总成,自然也是不符合退换车标准的。至于新车即出现故障确实是很难令人接受,但是工业产品显然是没有完美的,任何品牌的汽车都有概率发生故障,包括在售商品车。一般故障的维修是没有补偿的,所以遇到类似的情况只能要求进行标准化的维修。 门店方的选项并不多,实际不宜选择给予补偿来息事宁人。 否则后续所有车主的车辆故障都可以效仿牛先生的方法去索要补偿,门店也就无法经营了。 最终只能说牛先生的运气不是太好。 |

